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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社会主义学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2010—2020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改革和发展纲要》和省委办公厅《云南省贯彻<2010—2020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精神,有效整合社院(校)系统的理论研究资源,大力推进科研创新,不断增强社院(校)科研工作资政促教、搭建平台、推动发展的功能优势,云南社院倡导建立并推动全省社院(校)系统科研指导与协作机制不断发展完善。各州(市)社院(校)高度重视全省社院(校)科研协作课题申报工作,积极组织申报。截至申报工作结束,共收到15家社院(校)的有效申报书44份。2016年7月7日,省社院学术委员会召开会议,按照体现统战学科特色,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的原则,对申报课题进行了评审,共审议批准28项课题立项,现将立项课题名单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全省社院(校)科研协作课题共立项28项,其中重点课题8项,一般课题20项。省社院对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6000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3000元。(具体名单附后)
二、课题撰写应紧扣主题,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当地特色与优势,积极开展调研,联系实际,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实施,尽力把课题做好。
三、各社会主义学院(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承担信誉保证,按照《全省社会主义学院(校)科研协作办法(试行)》管理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资助经费支出,并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给予立项课题配套经费支持。有条件的社院(校)可以按照1:2-3的比例配套经费。
四、各社会主义学院(校)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课题研究工作的管理,做好协调保障工作,保证课题顺利完成。
五、各课题负责人要严格遵守《申报书》和《承诺书》中各项规定,认真进行课题研究,保证课题成果质量,并于2017年5月30日前按时申请结题,原则上不允许申请延期。
六、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填写结题申请书(省社院网站“科研工作”板块下载),连同课题正文的纸质版本(一式十四份)及电子版本(邮箱:ynsykyc@aliyun.com)由单位统一报送省社会主义学院科研处,不接受个人报送。结题报告格式要符合《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科研课题研究报告格式规范》要求。
附件:1. 立项要求与说明
2.《2016—2017年度全省院(校)科研协作课题立项名单》
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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