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2606
各处(室)、教学服务中心:
根据《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年度工作调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2016年度学院科研工作计划,2016年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工作调研课题申报立项工作将于近期启动。现就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实行)》,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及“十三五”规划纲要,紧密结合云南经济社会和统一战线发展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以全面推进省社会主义学院正规化建设,实现学院跨越发展为目标,就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推进科研创新、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基础设施、重视自身建设等一系列重要工作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前瞻性的系统研究,积极推动学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课题申报程序和办法
1、课题选题要注重结合《纲要》、《意见》和《学院2016—2020年发展规划》,围绕学院和各部门的工作实际,确定研究重点,题目自拟。
2、课题以处室为单位进行申报,每个处室限报一项(院办公室可申报两项)。
3、课题申报采取纸质申报方式,课题负责人要认真填写申报书,要求计算机打印,A4纸双面印制,一式十四份。
4、本年度调研课题申报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4月15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5、课题立项后,给予课题组一定的经费资助。经费由课题负责人分配使用,由财务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规范管理,专款专用。
6、课题完成后,各课题组应将调研报告一式十四份(先于规定时间内提交1份,科研处审核合格后再提交另外13份),按时报送学院科研处。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验收后,对符合结项标准调研课题,颁发结项证书。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处室高度重视申报工作,积极组织申报。
2、各处室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保证课题申报质量。
3、调研报告的撰写要符合学术规范,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数据引用要保证真实、权威,如调研内容涉密,要注意保密。
4、调研课题立项和结项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学院科研处负责具体管理。所需电子表格请在学院网站下载。
联系人:蔡陈晨
电 话:0871-68091595
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
2016年3月17日
上一篇:云南社院2011年科研项目立项取得可喜成绩 2011-07-22
下一篇: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关于2014-2015年度全省社院(校)科研协作课题立项的通知 2015-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