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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13-0317:07— 分享 —
关于做好2012—2013年度全省社院(校)科研协作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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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社会主义学院(校):

根据《关于申报2012年度全省社院(校)科研协作课题的通知》(云社院字〔2012〕16号)和《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关于2012-2013年度全省社院(校)科研协作课题立项的通知》(云社院字〔2012〕34号)要求,省社院学术委员会将于近期对2012—2013年度全省社院(校)科研协作课题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1、研究达到了预期目的,并取得预期成果;

2、形成书面调研报告;

3、调研报告的撰写要符合规范要求,详见《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工作调研课题报告撰写规范》;

4、请认真填写《全省社院(校)科研协作课题结题申请书》、《资金决算表》。

二、结题材料

1、调研报告打印稿一式十份;

2、调研报告电子版一份;

3、结题申请书一份;

4、资金决算表2份。

三、成果转化

对涉及结题的19个课题,省社院学术委员会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给予适当奖励,颁发奖励证书。优秀调研成果将收录于省社院优秀调研成果论文集,并可安排在《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或推荐至省内相关刊物上发表。调研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或被州(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优先通过结题。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州市社院(校)及时通知课题负责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承担的课题。

2、课题原则上不得延期,对于因故确实无法按期结题的,负责人要提前提出延期申请,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并报省社院批准,可以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3个月,并要做出具体完成时间的承诺。延期时限内未完成课题的,不得申请下一年度的课题。

3、对于提交省社院学术委员会结题验收的研究报告,如首次验收未通过的,允许其在3个月内进行修改,修改后可重新申请验收。再次验收还未通过的课题,该课题将被撤销,省社院将收回下拨的研究经费,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下一年度的课题。

4、结题材料提交时间统一为4月1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5、结题所需电子表单请于省社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联系人:马弋涵

  话:0871-68091598(科研处)

  箱:ynsykyc@yahoo.cn

 

附件:1. 拟结项课题名单

2. 全省社院(校)科研协作课题结题申请书

3.资金决算表

 

 

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

           2013年3月12日

 

 

 

主题词:社院系统  协作课题   结题   通知

抄送:院党政领导、各处室、教学服务中心。

发:各州(市)社会主义学院(校)。

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办公室             2013314

校对:杨春禄    (共印40份)

附件:关于做好2013年州市社院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