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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教学服务中心:
《关于申报2016—2017年度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科研课题的通知》(云社院字〔2016〕27号)发出后,各处(室)、教学服务中心认真组织申报,全院教职工积极参与,截至申报结束,共收到有效课题申请书15份。2017年1月6日,经院学术委员会评审,决定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研究》等14项课题准予立项。现将立项课题名单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院设课题共立项14项,其中重点课题5项、一般课题6项、青年课题3项。为严格执行学院科研课题相关规定,保证课题研究质量,防止课题经费投入重复分散,保证研究达到预期目的,院学术委员会对部分课题及课题组成员进行了适当调整,请各课题负责人按照调整后的选题和人员配置为准。
二、课题负责人所在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课题研究工作的指导,做好协调保障工作,保证课题顺利完成。
三、各课题负责人要按照科研管理有关规定及立项申请书的内容和要求,及时组织课题组成员拟定研究提纲、明确任务分工、按计划认开展研究工作。
四、课题立项后,科研处要按照国家及省社科基金的要求,督促课题组认真做好课题立项后的开题、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成果转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各课题组要明确任务分工,科学安排研究工作进度,确保课题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五、课题完成后,课题组应及时填写结题申请书(学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连同正式课题报告书面版本(一式13份)送学院科研处。
六、课题报告的撰写要符合学术规范(具体参见《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科研课题研究报告格式规范》),如研究内容涉密,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七、课题结项后,学术委员会将根据课题完成实际情况,评定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并颁发结项证书。
八、课题经费的使用要严格按照《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科研课题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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