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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13-0115:46— 分享 —
关于做好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5990

各处室、教学服务中心:

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2013年度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相继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项目的指导思想、项目类别设置、申报时间详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3年度课题指南》及《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2013年度课题申报指南》。两项《课题指南》皆围绕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放在各学科突出位置,相关学科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申报重点课题,着力推出有分量有深度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国家基金项目,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理论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三、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4年3月1日后出生),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申请青年项目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四、《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3年度课题指南》及《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2013年度课题申报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五、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点项目25-3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5-18万元。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2)国家民委科研项目。重点项目8—10万元,一般项目与青年项目3—5万元。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三年左右,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至少不能低于一年。国家民委民族问题项目应在2013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

七、各类课题一经批准立项并签订协议,即可获得经费资助及学院科研立项奖励。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

八、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的须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2年12月版)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九、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论证活页》、《代码表》等)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网址www.npopss-cn.gov.cn“项目申报与结项”栏下载。

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指南》、《课题申请表》、《〈课题论证〉活页》等)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网址www.seac.gov.cn)“信息公开/文件公告/通知公告”栏内下载。

十、请各处室认真组织申报。申报人务必于2013年2月25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式4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统一装在一个档案袋,申请书封皮须粘贴在档案袋正面)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马弋涵

联系电话:15925196205  

 

                          

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科研处

                               201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