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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全省第八批新农村建设工作队优秀个人和先进派出单位的决定》(云委〔2015〕212号),云南社院2014年度下派的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总队长杨春禄、指导员杨松禄二同志分别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优秀总队长”和“优秀常务书记”。
2014年,云南社院以新农村建设成果作为检验和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标准,把该项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相结合,按照“队员当代表,单位作后盾”的要求,努力发挥统一战线联系广泛的优势,积极为楚雄州元谋县、大理州洱源县乔后镇协调项目资金,用于改善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2014年,云南社院为楚雄州元谋县和大理州洱源县乔后镇协调项目近300万元,对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和认可。
(人事处 曾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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