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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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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教学科研队伍,推进统一战线教育培训工作的发展,经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批准,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201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

学历层次

招聘人数

专业方向

科研处教师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宗教学、法学、法学理论、行政法、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民族学、科学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

教研室教师

1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和其他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力;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详见《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三、相关待遇

受聘博士研究生正式到岗工作后,应签订期限不少于8年的招聘协议(含试用期),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保险和福利待遇,可享受学院提供的有关引进人才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招聘方案经省委组织部批准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详细信息在云南人才市场(http://www.ynhr.com)和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http://www.ynsy.org.cn)上发布。

(二)报名程序

1.报名形式。采用网络报名,委托云南人才市场组织实施。报名网址:云南人才市场(http://www.ynhr.com),报名流程详见网站,并按要求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复审。

2.报名时间:2015年8月20日至8月26日。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⑴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合法有效。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⑵资格初审时间为8月27日至9月1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在9月2日至9月3日内通过网络缴费,报名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发改委有关文件标准执行。

4.准考证打印时间为9月8日至9月9日,由报名人员本人在规定时限内从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三)笔试

1.笔试按招聘岗位数与实际报名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笔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云南人才网(http://www.ynhr.com)进行公示。

2.笔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应聘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或参考用书。

3.笔试时间、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资格复审

用人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出具以下证件及材料:应届毕业生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主要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就业期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主要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社招人员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书、主要科研成果及个人简历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地点: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人事处(昆明市五一路221号主楼5楼506室、507室,联系电话:0871-68097626;68091582)。对提供信息不真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不按时提供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

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依据应聘者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以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确定的最后一个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均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导致招聘岗位面试人数与录用数不足2:1的,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的方式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主要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通过电话通知本人。

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在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1.体检。按照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2.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考核人数1:1比例进行考核,具体参照《云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与拟聘任岗位相匹配情况等。在考察的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七)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及聘用

学院党组根据应聘者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综合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学院网站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无影响聘用的情况,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因体检、考核和公示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只进行一次递补。总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社会、省委统战部机关纪委等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

 

附件: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

                             2015年7月29日

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