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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9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3万元,其中:2016年初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比2015年初预算数增加5万元,原因是由于2015年受出国(境)名额限制,我单位计划出国(境)任务未实施,省外办安排在2016年开展出国学术交流活动;2016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8万元;2016年年初预算公务接待费与2015年年初预算相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拟安排出国(境)费预算1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中华文化学院文化学术交流。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拟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14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党外干部培训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及学院主要领导相对固定用车日常运转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与2015年预算数相同,主要用于接待中央社院、省外兄弟社院和党外代表人士、民族宗教界人士到我院参观考察。
四、 “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1、“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一: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部门: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 单位:万元 2015年预算数 2016年预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合计 因公出国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小计 公务用 公务用 小计 公务用 公务用 32 7 22 22 3 29.00 12.00 14.00 14 3
(境)费
接待
费
(境)费
接待
费
车购置
费
车运行
费
车购置
费
车运行
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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