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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21-0511:46— 分享 —
陈友康带队赴迪庆州社校、丽江市社院开展工作调研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1258

本站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印发《贯彻<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编制好《云南省社会主学院2021—2025年发展规划》,4月25日至28日,云南社院副院长陈友康带领文化交流处、科研处等部门负责人一行到迪庆州社校、丽江市社院、华坪县社校开展工作调研,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并与社院(校)班子成员、州(市)委统战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开展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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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迪庆州社校、丽江市社院、华坪县社校调研座谈会上,迪庆州委统战部、丽江市委统战部分别介绍了贯彻落实两个条例及《实施细则》情况;迪庆州社校、丽江市社院、华坪县社校分别汇报了贯彻落实《实施细则》的基本情况。迪庆州社校、丽江市社院针对贯彻落实《实施细则》存在的困难,正在积极争取机构编制,提出专门增设统战教研室的举措,确保社院(校)的职能作用发挥。陈友康充分肯定了迪庆州委统战部、迪庆州社校、丽江市委统战部、丽江市社院在贯彻落实两个条例及《实施细则》方面取得的成效以及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作出的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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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友康从中共中央颁布《条例》和省委印发《实施细则》的背景出发,向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宣讲和解读,并就做好下一步社院(校)工作,强调了四个方面:第一,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实施细则》,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条例》和《实施细则》上来,加强社院(校)规范化建设,发挥好社院(校)作用,为新时代大统战工作服务,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第二,要利用《实施细则》的刚性规定,着力解决好体制机制、人财物保障等问题,为做好社院(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第三,要按照《实施细则》要求,扎实做好教育培训、科研资政等工作,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和科研资政水平;第四,要发挥好各级社院(校)联动机制,不断推动我省社院(校)工作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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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调研组一行还到迪庆红军长征博物馆、玉龙县石鼓镇红军长征过丽江纪念馆、华坪县人民革命起义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通过聆听长征故事,重温红色记忆,学习长征精神,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内心受到了震憾,思想受到了洗礼。大家纷纷表示,将把学习成果体现到工作中,真正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办公室 黄存书)